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6/1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7/07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西路一段200號(福容大飯店牡丹廳)4.召集事由:(一)承認事項(1)承認一0三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0三年度盈餘分配表案(二)討論事項(1)討論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2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4年6月12日股東常會出席率未達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但已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部分議案得依公司法175條第1項規定為假決議,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第二次股東會。(2)本公司104年6月12日股東常會討論事項第一案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因需經股東會特別決議,不適用公司法第175條第1項規定為假決議,故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不通過。依99年01月12日經商字第09902400130號及100年03月29日經商字第10002027420號,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每股配發現金股利2.2元及股票股利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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