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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2日電)喝得醉茫茫的陳姓男子今天叫救護車送醫,消防員評估生命徵象無異常,並說明濫用救護車需付費,陳男仍出言不遜堅持送醫,最後被勸說下才勉強留下資料並簽名上了救護車送醫。 高雄市消防局表示,陳男凌晨1時左右打電話叫救護車,仁武消防分隊派員到場,陳男表示頭暈、噁心想吐,且症狀於酒後才開始,救護人員量測生命徵象後評估並無異常,告知可自行前往就醫。 但陳男不僅不聽,還對消防救護員爆粗口,救護員耐心向陳男說明不應濫用救護車,若是濫用救護車依「高雄市消防救護車收費辦法」規定,將收取使用費新台幣1700元。 陳男仍堅持送醫且不願簽名,一度由員警勸回派出所休息,但陳男出了派出所就又打電話叫救護車,最後在員警勸說下才勉強留下資料並簽名,上了救護車送醫。 在送醫途中,陳男一再要求救護車關掉警鳴器,但救護員表示依規定救護車執行救護勤務,一定要鳴警鳴器,不予理會。10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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